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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法院:主动告知当事人案件办理进度

发布时间:2014-06-2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赵旭沛)“这两天正想着我的案子咋样了,法院的电话就来了,不但告诉我现在案子办到啥情况了,还告诉我接下来案子会怎么办,真没想到法院现在还有这种服务。”家住红寺堡镇团结村的张大爷一边接电话一边高兴地说到。

  这位大爷所说的“服务”便是红寺堡法院自6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便民服务新举措——《案件办理进度告知制度》。该项制度要求办案法官秉持“主动告知”的态度,每日认真据实填写《案件办理进度登记表》,并由专人负责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利用下乡送案、巡回审判等机会每15天向当事人告知一次案件办理情况,以确保当事人及时、全面掌握案件办理进度,揭开案件办理情况的“神秘面纱”。同时,对逾期向当事人通报案件办理进度造成当事人跑冤枉路的,由承办法官、主管领导承担相关责任。该项制度实施近一个月来,共向115名案件当事人告知了相关案件的办理进度,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讯息来源:红寺堡法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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