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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榆林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3-08-1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周加历)近期,在“走村入户”排查纠纷过程中,集安市人民法院榆林人民法庭发现辖区某村为了规模化种植经济作物,该村100余户村民将承包地交由村委会统一对外发包,村民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承包方分别签订承包合同,由承包方支付村委会土地租金后,再由村委会向100余户村民支付土地租金。由于承包方窦某未向村委会支付今年的土地租金,导致该村委会拖欠该村100余户村民土地租金25万余元,此事在该村反响较大,很多村民纷纷向村委会、镇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尽快给付拖欠的土地租金。

  榆林法庭得知情况后,将村干部和承包方窦某约到法庭,经深入交谈得知,该村委会尚欠窦某工程款及苗木款等共计40余万元,窦某欲抵顶,而该村委会外债较多,又无钱款向村民支付土地租金。榆林法庭当即向双方告知拖欠村民土地租金将会导致的连锁法律效应,又与双方协商处理方案,经过几轮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协议,窦某当场向村委会支付当年土地租金25万余元,由村委会发放给100余户村民,拖欠窦某的款项由村委会通过其它方式予以解决。一场群体性事件,在诉前得以实质化解。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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