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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检察院助推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参考

发布时间:2023-04-13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检察讯(魏传治 李 悦)“被告人张某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近日,泗洪县检察院提出的从轻处罚量刑建议被县法院采纳,对在押期间表现良好的被告人张某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2022年9月,张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羁押于泗洪县看守所,刚入所时张某情绪低落、消极悲观。驻所检察官和看守所民警对张某进行耐心细致地教育,并第一时间告知张某羁押期间表现情况会纳入量刑参考,羁押期间表现好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张某很快燃起了希望。在押期间,张某认真遵守监规、服从管教、并制止了一起在押人员自杀、自残事件,表现良好。

  泗洪县检察院会同看守所出具了张某羁押期间表现良好认定表,并在量刑时充分考虑到其羁押期间表现,作出从轻量刑的建议,最终得到法院采纳。

  近年来,泗洪县检察院利用广播、宣传画等手段对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进行广泛宣传,2022年以来,该院已经对3名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的表现情况出具认定意见,向法院提出了酌情从轻量刑的建议,均被法院采纳。这3名被告人被从宽处罚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给看守所内的在押人员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鼓励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遵守监规,加强对自己的教育改造,争取得到从宽处理,确保看守所的安全、稳定。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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