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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未成年人手机 两男子获刑

发布时间:2017-10-2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热娜古丽)带着父母刚刚买的手机去网吧上网玩游戏,结果被两名男子威胁并抢走了手机。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抢劫罪判处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7年3月的一天,被告人玉某某、马某(15周岁)在昌吉市亚中美食街新时代网吧看见被害人李某某(15周岁)手拿着OPPO手机,顿时心生歹意,被告人玉某某告诉马某自己没有手机用,让其抢李某某的手机给自己用,随即二人强行将被害人李某某从昌吉市亚中美食街新时代网吧楼梯处带至亚中小区一号楼前,二人对被害人李某某以扇耳光、拳打脚踢等暴力方式逼迫其蹲在地上,抢走手机后二被告人逃离现场,后被抢oppo手机由玉某某使用。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玉某某、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当场抢劫他人财物,行为以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马某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涉案物品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昌吉市人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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