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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刷单信息”套路深

发布时间:2017-05-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李宜诺)2016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谭某、张某、秦某通过阿里旺旺用户号等方式向淘宝用户发送虚假刷单信息,引诱淘宝用户加虚假刷单信息里的QQ号,从成功加入人数中获取佣金,致使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犯罪嫌疑人谭某、张某、秦某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所得佣金高达80余万元。

  沭阳县检察院于近日受理该案后详细审查的相关证件材料,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发现在此虚假刷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向淘宝用户传播虚假刷单信息,诱骗淘宝用户上当,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最终,沭阳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张某某、谭某某涉嫌虚假广告罪,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好,归案后有坦白情节,结合案件实际,综合考虑采取取保候审尚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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