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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修订互联网裁判文书规定 扩大上网文书范围

发布时间:2016-08-30  来源:央视网-央广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最高法修订互联网裁判文书规定 扩大上网文书范围

  央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修订情况。

  2013年7月1日,全国法院统一、权威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同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生效实施。

  经过三年,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刘学文介绍,今天,作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中国裁判文书网APP手机客户端正式上线。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文书上网规定”。此次修订,主要有四项举措:

  一是进一步扩大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范围。此次修订,详细列举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类型。当中,还要求“涉及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也应当在隐去“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后上网公开。

  二是进一步明确规范了裁判文书不公开的情形。明确要求“离婚诉讼的裁判文书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

  三是进一步健全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机制。此次修订,将裁判文书 公开工作模式 由传统的专门机构集中公布模式,转变为办案法官在办案平台一键点击自动公布模式。

  同时,要求各级法院依托信息技术将裁判文书公开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减轻裁判文书公开的工作量,实现裁判文书及时、全面、便捷公布;

  四是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外部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李亮也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修订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个别地方有裁判文书选择性上网等问题。

  本次修订也是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除确实不宜公开的内容外,人民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判文书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从制度层面确保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不留死角。

  据了解,“修订后的文书上网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法院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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