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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今年立案侦查涉农扶贫职务犯罪5433人

发布时间:2016-06-23  来源:央视网-北京晚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涉农扶贫职务犯罪 今年查办5433人

  本报讯(记者张宇)今天上午,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据悉,今年1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58人,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775人。其中,查办涉农扶贫领域渎职犯罪975人。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决定,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今年1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58人,同比上升53.7%;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775人,同比上升0.3%。

  据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介绍,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扶贫领域犯罪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一低一高”的显著特征。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至80%。”

  今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通过了《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调整了贪污贿赂犯罪追诉和量刑标准,将普通贪污受贿犯罪的入刑点由5000元调整为3万元。对此,宋寒松说,一方面要求地方检察机关严格执行《解释》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也要继续保持打击扶贫领域贪腐犯罪的高压态势,必须注意到,贪污扶贫款物犯罪的起刑点是1万元而不是3万元,对受贿金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要查明其是否有“其他较重情节”,如果存在,也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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