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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6-05-27  来源:央视网-央广网  字体大小[ ]

  六一前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发布典型案例。

  原标题: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央广网北京5月27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六一前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发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从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至今,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经走过了30年发展历程。30年来,这项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日趋专业和规范,初步形成了符合司法规律和未成年人特点的特殊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打造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十年发展历程被划分为萌芽、探索、发展、深化四个阶段。在2002 年至2012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探索尝试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附条件不起诉、心理矫正、法律援助、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一系列特殊检察制度,最终建立完善了“(批)捕、(起)诉、监(督)、(犯罪预)防一体化”工作模 式,推动建立完善政法机关衔接配合机制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其中很多制度被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予以吸收确认。

  2012 年至今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深化阶段。自2012年5月召开全国第一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在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密集 “发力”,加强顶层设计和指导力度,陆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培训班,对各地的做法进行总结 提升,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专门机构和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都取得长足进步,迎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后,全国基本构建起四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这是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又一重大举措,对全国未检工作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说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成就。王松苗概括为“春风化雨总关情”。首先是有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佑千万家庭幸福安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0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经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万余人,不批准逮捕 16万余人,起诉108万人,不起诉5万余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了一大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尽力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关爱救助。在检察官的 帮助下,一大批因实施犯罪或者受到犯罪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孩子得以回归社会,长大成才,千万个受到伤害的家庭找回幸福安宁。

  几十年来,检察机关探索发展了一系列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的丰富完善。各级检察机关立足实际,探索、完善了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到场、强制辩护、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制度,大大提高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果。201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6万多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2万多人,申请法律援助15万多人,开展亲情会见4.8万多 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1万多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12万多人。许多探索被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吸收,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作出了贡献。

  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工作体系、工作模式,丰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检察机关努力推动专门化专业化建设,截至2016年3 月,全国共设立有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027个,在公诉部门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业办案组1400多个;不断整合、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逐步形成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力求对未成年人进行全程、系统的保护。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由主要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展到同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此基础上又探索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刑罚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工作内容日趋丰富多元。锻造了一支专业化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为工作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

  经过30年的培养、传承、积累,现在全国有7000多名检察人员奋斗在未检工作一线。实践证明,他们精于办案、长于帮教、善于沟通、敢于创新,一批优秀的、受到社会高度认可的未检团队和未检检察官成为检察工作的品牌。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地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奉献着自己的热情、爱心和专业智慧,成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宝贵财富。同时,各地检察机关注意加强与学术界的互动配合,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和少年司法理论研究,有力推动了工作发展。

  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和社会化工作体系,形成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一方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制度、联合会签办案帮教制度等,加强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健全完善各项办案配套工作制度,不断统一办案标准;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综治、人大、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民政、教育、社区、企业等方面的联系配合,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和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与中央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体系意见以及办理家庭暴力、监护侵害、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有力司法保护。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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